3月7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审议,其中提出“优化农业农村部职责”,在农业农村部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乡村振兴局。此次改革有何深意?机构调整后我国乡村振兴工作将如何继续全面推动?科学技术部里原有涉农业科技的核心工作内容划入农业农村部又意味着什么?
带着这些问题,新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副秘书长唐丽霞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明。
谈职能
职能边界一直在探讨 改革给出阶段性“答案”
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为了更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2月,国家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
陈明认为,国家乡村振兴局设立时,最初的设想是把农业农村部有关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职能转移到国家乡村振兴局,切实增强这个机构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能力,“国家乡村振兴局历史上是从事扶贫工作的,所有司局设置也是针对着脱贫攻坚时期的需求来的,承担起新的职能,那么必须加强它。如何加强呢?把农业农村部的一部分职能,包括人员、经费等都要转移过去。这样一来,把握好这个度就显得尤为重要。转移少了,国家乡村振兴局的能力提不上来,转移多了,农业农村部的能力又可能被削弱。关于这个边界的问题,在三农领域也一直在探讨。”
陈明谈道,此次机构改革相当于给出了一个阶段性的“答案”,“也就是与其把农业农村部多个职能、人员、经费划转到国家乡村振兴局,不如不再单设,直接把有关职能重新划归到农业农村部,直接由若干个司局来承担相关功能。”
唐丽霞也提到,从国家的部署来看,乡村振兴战略总体推动是由中央农办在牵头的,由国家乡村振兴局和农业农村部共同来推进,“此前,不熟悉三农工作的人,可能对于农业农村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的具体责任分工不是很清楚,会有一些交织,机构调整之后,就更方便基层去推进和落实各项三农政策。”
访谈中,专家指出,从实际运行来看,尽管此前国家乡村振兴局已挂牌运行两年,但一直没有正式发布“三定”方案(定机构、定职能和定编制),说明人员、职能、资金、架构等问题一直在探索中。
“把国家乡村振兴局职能划转到农业农村部之后,司局设置应该会有一个比较大的变化。”陈明还特别提到,职能划转后的司局设置必将不会是简单的相加,而是会被重新梳理和规划。
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机构改革不影响脱贫县后续工作
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段就明确重申的纲领。“不管机构怎么改变,其实工作是摆在那里的,每个机构的设置都是为了更好地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从之前历次相关机构改革来看,每一次调整都是为了加强相关工作,而不是削弱。”唐丽霞表示,机构的重组和调整,在具体的政策落地过程中,只会涉及责任的分工问题、职能的划分等等,但重大政策不会因为机构的调整而变化。
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曾提出,为摆脱贫困的县设立五年过渡期,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全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保持总体稳定,资金项目相对独立运行管理。
现阶段,我国还存在16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陈明认为,从机构改革现阶段公布的内容来看,在五年过渡期中,对于重点县的扶持政策仍将保持稳定。而在五年过渡期后,160个重点县也将迎来一个崭新的“十字路口”,“未来,有的重点县通过帮扶,或许就能够跟上国家发展的步伐,那么帮扶也就没有必要延续;有的重点县,或许还会存在返贫风险,进行评估后或许还将延续政策。”
在唐丽霞的视角下,五年过渡期之后要做的事,也是近两年国家各部委正在积极谋划的事。例如在今年农业农村部的一号文件,提出要建立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在住房保障方面,住建部实施的政策也在完成从针对脱贫人口到针对房屋质量的转变;在教育问题上,教育部也越来越多地通过普惠性教育,覆盖从前的“瞄准式”帮扶政策;在医疗保障上,也在为过渡期后的政策衔接做适当的调整和政策创新。
2021年,为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来的扶贫资金,只能用于贫困人口,而衔接资金则可以以一定比例用于非脱贫县,支持地方产业的发展。这些都是为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促进农民增收。”唐丽霞表示,我国在三农工作上的很多政策文件是中央领导小组的层面制定的,这也就意味着文件的政策层级是要高于一般的机构层级,也注定了无论国家乡村振兴局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都不会影响政策的推进。
谈涉农职责划入
职能不断增加反映了当前农村工作重要性
在3月7日提请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除了提及优化农业农村部职责,科学技术部的重组也受到颇多关注。方案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同时还将所属科学技术部的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划入农业农村部。
在陈明看来,这部分机构改革或将对三农工作产生巨大影响。他提到,在发展过程中,部委司局之间都会存在职能交叉的情况,“例如科技部设有农村科技司,而农业农村部也有科技教育司。当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我们不断加强科技力量的建设过程中,会出现一些职能和工作重心的交叠,这是很正常的。而在划转之后,农业科技这一部分的核心工作将主要由农业农村部来负责。”
陈明进一步指出,目前农业农村部的科技教育司,同样也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着科技、教育、环保、转基因管理四部分工作。这四部分工作本身互相联系,也有相互独立的部分,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司局和中心的职能集中到农业农村部后,当下的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的四部分工作或将面临重新的梳理和界定,农业农村部的内设机构和司局也将迎来一个优化调整的机会。
而在唐丽霞看来,农业农村部门工作职能不断增加,也恰恰反映了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性。她提到,在过去的农业农村工作当中,因为职能划分的问题,会存在所谓“只管中间,不管两端”的情况,“但从原农业部改为农业农村部后,部委不仅关注农业生产,还重视农村生活,也更关注农民。把三农工作都划归到农业农村部来统筹,这确实符合大部制改革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