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深刻把握“三农”工作规律、准确把握省情民意的科学决策。二十年来,宁波坚持以“千万工程”为引领,致力城乡统筹发展,破解“三农”问题,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把农村和城市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努力探索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城乡一体化水平高的“都市乡村、田园城市”美丽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城乡统筹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宁波把“千万工程”作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龙头工程,在2005年就制定《城乡统筹发展纲要》,提出“六大统筹”,实施“六大工程”。每年年初召开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年度目标任务。年中召开工作推进会,考察现场、分析进展、交流经验,营造你追我赶、争先创优氛围,每年现场考察路线都已成为各地展示美丽乡村工作成效的“风景线”。同时,建立完善年度督查、目标考核等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城乡统筹工作上下联动、部门协动。
西坞水乡新貌
农业强市建设保持领先。坚持将高效生态农业作为宁波现代农业发展模式,粮食等稳产保供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种业强市成效显著,水稻、西瓜等新品种选育成为国家种业阵型企业;“机器换人”迅速推进,水稻全程机械化水平全国全省领跑;绿色发展步伐加快,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广“千斤粮、万元钱”等生态高效农作制度。数字农业扎实推进,开展“大脑+应用”集成改革,开发建设农业产业一张图、种粮一件事等特色应用场景,“共享冰爽爽”(共享冷库)被省政府纳入数字化改革“一地创新、全省共享”项目。
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坚持把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中心任务,多措并举强村富民。抓全面培训提技能,加快农民转移就业;抓重点培训育主体,致力造就高素质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领军人才队伍;抓低收入农户增收,健全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救助制度,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项目列入市年度民生实事工程,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农民收入增长;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完善强村公司、村庄经营、飞地抱团、片区组团等推进机制,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抱团。2022年宁波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487元,继续居全国副省级城市首位。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05年的2.22:1缩小到2022年的1.68:1。
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深入实施村庄整治“百千工程”,一以贯之高标准持续推动,从农村环境整治到污水、垃圾、厕所的“三大革命”;从村庄梳理式改造到农村品质提升;从美丽乡村示范到未来乡村建设、城乡风貌提升;从串点、连线、扩面到“山水林田路房”美丽乡村风景线打造,“百千工程”要求迭代升级、内容持续深化、范围不断拓展。“四好农村路”、城乡公交一体化、农村物流网点建设、农村饮用水达标等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乡村面貌得到极大提升。高度重视农民群众主体作用,美丽庭院创建、乡村建设众筹、“村民说事”等激发农民群众建设热忱的工作载体不断成功创设。象山、宁海、慈溪成为浙江省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示范县。
农村社会事业逐步提升。积极探索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促进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共享。启动“甬有优学”全生命周期行动。推进卫生健康服务“双下沉、双提升”。2012年,宁波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一体、标准一致。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达到1181元。2023年,宁波成为国家试点、全省领先推行城乡居民长护险,再次践行城乡一体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户籍人口参保率达到99.89%。持续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由低保标准的1.5倍提高到2倍。
城乡一体活力日益释放。乡村不仅为城市保障了食物供给,更是自然生态屏障、生活休闲和文化传承的空间。象山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进,闲置宅基地(农房)激活利用高度重视。全市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率和土地规模经营率稳定在70%以上。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土地流转与农业规模经营机制不断创新,慈溪“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家庭农场培育成为全国范例。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方兴未艾,一大批传统村落、文化名村、生态古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旅游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