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知名女法官,人们自然而然就会想起一连串闪光的名字:“辨法析理”的宋鱼水,黑土地上的金桂兰,公正司法的蒋庆,“法官妈妈”尚秀云……虽然女法官的人数在法官队伍中不足三分之一,但是,这个特殊职业赋予了女法官特殊的人格魅力和风采。
桂云凤,1974年生,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调到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现任察右后旗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审判法庭庭长。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被评为优秀协调能手,她负责的交通事故审判法庭获得“2011年度突出贡献集体”和“2011年度全区社会管理创新先进基层单位”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平稳快速发展,车流量不断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也有逐年上升趋势。就属于交通枢纽地区的察右后旗来说,交通事故就频繁发生。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群众往往在交警部门和法院两边跑。为了方便群众,合理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察右后旗人民法院提出设立交通事故审判法庭的构想,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2010年8月,察右后旗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审判法庭开始运行,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家交通事故审判法庭,桂云凤成为庭长。
自从踏进法院大门那天起,桂云凤就立志做一名人民信得过的好法官。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努力地实践着自己的诺言。办案14年以来,她承办的案件多达800余件,接待当事人及来访群众数千人,没有出现一件错案,也没有一名当事人告她的状。
工作中,桂云凤总是韧劲十足。正是这股韧劲,让她练就了一手娴熟的调解技巧,不同的案件类型、不同性格的当事人,她总是能寻找到法、理、情的最佳结合点,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她坚持只要有一线希望调解,就绝不放弃。2012年春节放假期间,人们都沉浸在与家人共同欢度节日的喜悦之中,桂云凤却接到一个电话,交警队有一个案子要往庭里转,由于当事人是外地人,又是过节期间,加上双方矛盾激化,案情比较特殊,需要尽快解决。听到情况后,桂云凤立即前往交警大队,用女性与生俱来的细腻与柔情,与双方当事人一一进行耐心的交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天下来,僵持不下的双方终于握手言和,一起纠纷在未立案之前圆满地用调解手段解决了,既方便了当事人,又体现了人民法院“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办案原则。
另有这样一个例子:事情发生在2011年,原告王某驾跑车与张某和任某合伙购买的装载机相撞,致王某当场死亡,留下王某没有经济来源的妻子和三个未成年的孩子,伤心欲绝的王某妻子将装载机车主任某和张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付原告40万元赔偿金。此前,在交警部门的调解中,因为被告张某言辞过激,原告及其亲属情绪也异常激动,双方矛盾激烈,致使调解无法进行,且随时可能发生危险事件。案件进入交通事故审判法庭后,桂云凤立即对双方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在调解过程中,让被告张某的父亲代理调解,避免双方因直接接触而引发不必要的伤害。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疏导工作,二被告同意给付原告24万元赔偿金,被告张某父亲当即履行了9万元,剩余部分在桂云凤的努力下现已全部履行完毕。
曾经有一个案件刚到桂云凤手里,就有一位多年不见的老同学找上门来。寒暄过后,这位老同学道出实情,央求说:“被告是我亲戚,看在老同学的面上,请多多关照一下。”随后,拿出一叠钱,说是一点心意。桂云凤见状,立即向这位老同学提出了严肃批评,老同学羞愧地立即将钱收回。
作为一名法官,桂云凤党性强、作风正,她立场坚定、严于律己、豁达大度、一心为民,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她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道德素养,赢得了人们的尊敬、支持和爱戴。她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为人正直、廉洁奉公,以其细腻温情、克己奉献展现着一名当代女法官的高贵品质,以其无私无畏、公平正义践行着惩恶扬善、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