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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农用车缘何成为了“马路杀手”?

2013-7-27 10:38:35
来源:中国新农村杂志网

    当前,乡村公路修通了,路面硬化了,事故却多起来了。近年以来,随着山东省惠民县道路条件的逐步改善和“村村通工程”的开展,农用运输车(以下简称农用车)在乡镇及村屯之间的短途运输作用日益增强。随之而来的则是农用车违法载人引起的肇事逃逸案件以及重大交通事故。本为农民奔小康的致富工具,如今反而成了“马路杀手”。是农民使用不当,还是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加强对农用车的管理,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是当前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当务之急。

农用车肇事案件接二连三

    201362日晚,在惠民县皂户李镇境内发生一起肇事逃逸案件,一辆车撞倒一行人后逃逸。接到报警后,邻近现场的皂户李派出所民警根据110指令先期到达现场维持秩序。随后赶到的事故处理民警经过调查走访现场附近群众获悉,肇事车辆是一辆没有号牌的农用三轮车,现场遗落痕迹表明,是附近村庄运输木头的可能性较大。

    受害人家属对肇事逃逸的车辆深恶痛绝,多次到公安机关询问案件进展情况,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由交警大队和皂户李派出所成立的专案组民警根据线索划定排查范围,围绕附近七个村展开排查,逐村逐户进行落实。经过18天的缜密侦查,最终发现皂户李镇的刘某有重大嫌疑。在固定好证据后将刘某抓获,适时摆出相关证据。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刘某终于低头认罪,供述了其驾驶农用三轮车搭载多名民工、行至案发处刹车不及、肇事后逃逸的犯罪事实。

    无独有偶。2013617日傍晚,在新大济路惠民县何坊办事处八里庄村边又发生一起肇事逃逸案件,一辆农用车撞伤一步行的小孩子后逃逸。公安局迅速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联动处置预案,何坊派出所积极配合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展开调查走访现场附近群众,并未获得肇事车辆的任何信息。

    据悉,被撞伤的是一名年仅8岁的小男孩,伤势严重。专案组民警根据案发时间、地点分析,利用科技力量破案,调取惠民县、阳信县境内所有监控,连续11昼夜对大量监控资料逐一分析研究,最终发现一辆农用五轮车在案发当时经过案发地点,且该车前部有细微痕迹,虽与案发地点不在一条路线,但不能排除其案发后为逃避监控而绕行逃跑的可能。该车有重大嫌疑,车主系惠民县何坊办事处的吕某,民警决定先从侧面了解情况,在围绕其住所了解情况得知,吕某自案发后一直未露面,车辆也不见踪影。吕某的嫌疑徒然上升。民警直接到吕某家中调查情况,其家人不能讲明吕某去向。民警在对其父讲明利害关系,进行说服教育,让吕某尽快接受调查。最终吕某见事已败露,无处可逃,于629日下午驾驶肇事车辆到交警部门投案,交代了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的事实。

农用车交通事故多发原因

    原本给农民生产运输带来便利、时速又不高的农用车为什么会成为“马路杀手”呢?据惠民县公安局交警部门的分析人士说,生产不规范、管理难度大、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差是导致农用车频繁肇事的“罪魁祸首”。

    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是农用车事故多发的一个不可回避的原因。据介绍,拖拉机、三轮车等素有“乡村的士”之称,农民们赶个集市庙会、进城出售农副产品、婚丧嫁娶、走亲访友、去建筑工地等情况下多是驾驶农用车,超载现象时有发生。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交通知识欠缺,驾驶技术也不稳定,加之道路交通条件有限,甚至驾驶的农用车本身就是老车、病车,安全更无法保证,一旦出现意外,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酿成群死群伤事件。

    据介绍,一般用于短途运输的农用车结构简单、安全系数低。一些农用车生产厂家在生产过程中,为迎合部分驾驶员“多拉快跑”的不良心理,促进销售量,生产时不执行国家标准,随意改变技术参数。结果使其产品的速度、载重、制动等基本性能发生根本改变,车辆整体功能不协调,安全系数大打折扣。这些不安全因素都为农用车肇事创造了“便利”。

    据一名农村地区交警中队负责人表示,农用车处于漏管状态,这些车辆不挂牌、不年检,无法纳入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内。对于这些漏管车辆,交警部门只能发现一次处理一次,而乡村地域广大,加之公路里程长,警力严重不足,国省主要干道管理存在大量盲区的特点,使得这些车辆失去监控,成为“祸源”。一位从警二十载的交警说,从他处理的40余起农用车事故来看,农用车驾驶员绝大多数都是文化程度低的农民,交通安全常识匮乏,缺乏严格的技术培训。他们只顾开车赚钱,粗暴驾驶、超载、超速、酒后驾驶、客货混装、争道抢行等严重交通违章屡禁不止。

    据调查,农用车成为“马路杀手”还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农用车管理混乱。目前,农用车由农机监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管理。拖拉机的挂牌办证业务由农机监理部门负责,农用四轮、农用三轮由公安机关核发牌证。交警部门无法对这部分由农机监理部门核发牌证的农用车的驾驶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造成了他们不懂交通法规就上路,任意违章,发生事故不知如何处理等混乱局面。这种管理上的混乱,导致大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车和交通知识匮乏的司机驾车上了路。

农用车监督管理任重道远

    一位交通管理业内人士称,治理农用车首先要加强对农用车生产厂家的管理监督机制,凡不符合国家标准出厂的农用车一经发现应立即取缔。还要加强对私自改装、改型农用车的查处力度,杜绝这类车辆上路。管理部门应加大管理力度,主要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的治理力度,明确治理措施、治理时间、治理部门及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为了减小农用车漏管范围,确保车辆全部纳入到管理部门的管理中,交通管理部门还应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工作程序,使车主自觉主动地接受管理。

    重症须用猛药,但不可急功近利。结合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台,要进一步理顺对农用车的管理体制,严把农用车落户关,绝不允许给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的农用车落户。加强与农机监理部门的配合,加强对原先由农机部门发放牌证的农用车监督管理,确保不漏管。伴随农村经济的发展,各种机动车进入寻常百姓家,为农业生产生活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农用车数量的激增和道路配套设施建设的相对滞后,现代交通文明与农民安全意识淡薄的矛盾也日益明显。

    不可否认,农用车因其省力、省时、易操作等特性深受农民群众欢迎,被作为一种运输工具和代步工具广泛使用,对农民生产和生活意义很大,农民驾驶者存在的问题在于驾驶技能低,安全意识差,缺乏应对突发情况的经验和能力,甚至少数驾驶者根本不具备驾驶资格和驾驶能力,就盲目驾驶、无证上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而需要特别关照的是,农民相对仍为弱势群体,治理应以温情执法为主,注重法规教育和技能培训,不宜突出经济处罚和行政拘留。

    今年六月下旬以来,惠民县公安局组织交警大队、派出所开展农用车专项整治,主要针对农用车违法载人、驾驶无牌无证及报废农用车、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和随意调头等五种严重违法行为。对农用车违法搭载3人以上、驾驶无牌无证农用车的,交警在卸客转运后,将对违法者处以罚款、拘留、扣车的处罚;对报废、拼装的安全性能极低的农用车,坚决予以查扣、拆解;酒后驾驶农用车、超速行驶和随意调头者,交警将依法予以严处。2013629日早7时左右,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大济路开展农用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有三辆载满打工人员的农用运输车违法载人违规行驶,遂示意机动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执勤民警发现三辆农用运输车后斗内坐满了外出打工的人员,民警对驾驶员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驾驶员及乘坐人讲述乘坐农用运输车的严重危害。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驾驶员做出了严厉处罚,有效地预防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据了解,4月份以来,山东省惠民县公安局交警部门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70起,处罚64人,教育警告41人,行政处罚23人。

    加强农用车监管工作,应首先注重引导规范农村运输市场,促进客运车辆纵深发展。第一,政府、公安、交通、路政等部门要互相协调,加大农村道路投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其它安全设施建设,改善路面条件。第二,适当降低一些费用,利用政策倾向性将公路、城市过剩的客运车辆引向乡村道路,以使客车逐渐取代农用车、拖拉机等违法载人行为,利用市场经济杠杆,让合法的客运车主,自发的监督违法载人行为。第三,整顿客运市场、规范运输秩序、规范农用车、拖拉机及小货车管理,在道路条件较好的农村开辟、增设客运线路,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培养农村有序的客运市场,让合法客运营业有利可图,从根本上为农民群众出行提供方便和安全。

       其次,充分发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交通管理工作指导,认真开展农用车、拖拉机载人行为的调查研究,推行成功经验。第一,从法律法规和业务上指导、督促各乡、镇、村认真贯彻落实基层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对镇、乡、村交通安全工作加强检查,督促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第二,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下,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执法,严厉查处拖拉机、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实行层层责任制,真正把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职责范围,各乡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要组织农机管理员利用赶集日进行查处农用车、拖拉机,与乡镇签订安全责任状。第三,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提出和制定整改农村交通违法的建议和意见,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突出的拖拉机、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予以整治。

    再次,强化对驾驶员队伍的管理,积极适应机动车迅速增加的新形势。严把培训、考试、发证关,做到系统培训,从严考核、规范发证、切实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特别是对农用车、拖拉机驾驶员,要改进培训项目,严格考试标准,加大管理力度,实行重点管理,交通、农机部门要依法对驾驶员培训学校实施资格管理,制订资格条件,实行资格等级分类管理,驾驶员培养学校要严格按照交通、农机部门制订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质量。在较偏僻、拥有机动车少、没有营运车途径的村寨能否参照客运车辆,与保险公司协调,货箱核定人数参与人保,每年对这些车辆进行多次的安全性能检测,对驾驶员资质进行严格考核,限定一定的时间、线路,载人数在一定范围内不处罚,隐性默许作试点,探索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山东省惠民县公安局   田晓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