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个从河北来的农民,在北京一家装饰公司打工快6年了。媳妇在老家种地,因为她身体不好,每年麦收时我都要请几天事假回老家帮着收粮食。公司里很多人都有带薪年休假,我要有就不用请事假被扣钱了,可领导说我是农民工,不能享受这种假期,是这样吗?
(李大海)
李大海你好:
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所以,农民工也是职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由此来看,农民工作为职工,同样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你这个农民工也不例外。如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你休年休假的,经你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你休,但要按法律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所以,如果公司不让你休年假,可要求单位向你支付年休假工资。(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徐严严)